人工降雨,努力营造“清凉之夏”

为了增雨抗旱,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组织人工增雨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如下:

1.作业时间:

2018年7月31日20时至8月 31日20时。

2.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

在  通山县各乡镇 炮点,作业影响范围为方圆10公里,可能影响区域有  通山县各乡镇及周边乡镇    。

3.作业设备类型: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是“BL型”火箭;弹药类型为9394厂生产的火箭弹。

4. 注意事项:

(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弹药为军工产品,具有火力猛,爆炸力强等特点, 但有一定的故障率,因此,为保证作业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进行人影作业时,炮位5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以免弹壳飞溅伤人出现意外,不得高声喧哗,以免影响空中观测。

(2)各作业区域如发现未炸弹头,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人影办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因自行处理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而引发的人员、财产损害事故,在进行紧急救护的同时,请立即报告当地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5.通山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2885830;联系人:罗翔,电话 15272728768。

6. 请广大人民群众看到此公告后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通山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