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邓昌林报道:19日,笔者从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精准扶贫补充保险对该县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进行追溯赔付,合计“追赔”6351人次,追赔973万元。
原来,根据咸宁市健康扶贫政策,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应达90%,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应达80%,个人年度实际负担医疗费用不超过5000元,不足部分由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兜底”补齐待遇。
在《通山县精准扶贫追溯赔付统计表》上显示,九宫山富有村贫困患者陈望贵,今年1-8月因“腰椎结核”于九宫山镇卫生院、通山县人民医院、咸宁市中心医院等住院治疗数次,医疗总费用122519.81元,出院时基本医保报销81759.24元,大病保险报销20529.18元,民政救助1088.01元,补充保险赔付11485.63元,陈望贵实际综合报销比例93.7%,个人实际负担7657.75元,按精准扶贫“贫困人口住院年度个人负担不超过5000元”的政策,本次补充保险再次对陈望贵进行兜底赔付2657.75元。
1-9月,该县农村贫困人口住院20090人次,医疗总费用10682万元,基本医保报销7137万元,大病保险报销760万元,民政救助337万元,补充保险赔付955万元,医疗机构减免14万元。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为86%。门诊慢性病报销4198人次,医疗总费用351万元,报销261.8万元,门诊慢性病实际报销比例75%。
该县城乡医保主要负责人表示,从10月底开始,补充保险对该县贫困人口住院及慢性病报销未达到“985”标准的进行了“追赔”。住院追赔5432人次,金额954万元,门诊慢性病追赔919人次,金额19万元。合计追赔6351人次,追赔金额973万元。追赔后,该县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95%,门诊慢性病实际报销比例80%,当年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不超过5000元。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为解决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难题筑起了最后一道保障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