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柯国强)网罗一帮犯罪分子,从广东来到湖北通山一深山密林中生产制造毒品。日前,因犯制造毒品罪,以黄某东为首的17名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等刑罚,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经了解,2017年4月7日,通山县公安局接上级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有一伙十多名成员的广东惠东县籍制毒分子,与通山县洪港镇人员勾结,将在该镇不易发现的深山密林中生产制造毒品。接到指令后,通山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并由禁毒大队根据掌据信息情况,积极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连续多天的秘密侦查,侦查民警大致查明了犯罪分子从制毒选址、购买制毒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毒品等各个环节的全部过程。
4月18日凌晨4时,在制毒现场周围埋伏的侦查民警,通过望远镜观察到,犯罪分子将制成的毒品装袋打算外运。专案组认为收网时机已到,决定进行收网,指挥在外待命的80名精干警力,分成6个行动小组,从不同方向,向案发现场实施合围。在拔掉放哨的“盯子”后,民警冲入现场对毒犯进行控制。突然间见到从天而降的公安民警,犯罪分子作短暂愣神后作四散逃窜。民警果断鸣枪示警,其中一名嫌疑人不理会继续逃跑,时任禁毒大队长舒敏扬手一枪,精准打在其手腕上,犯罪分子趴在地上疼得“嗷、嗷”直叫,其他人员都吓得再也不敢动弹,全部束手就擒,共抓获19名涉毒犯罪嫌疑人,缴获毒品氯胺酮1.01吨、制毒原料羟亚胺0.22吨,扣押涉案车辆5辆和制毒工具一批。
日前,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黄某东等五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十二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三年不等的刑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的犯罪必然逃不过法律正义的审判。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