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7号令)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7号令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根据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要求,现对我县高速公路交通管制作出如下决定:

1、大广高速洪港收费站,杭瑞高速南林桥、隐水洞、黄沙铺收费站实行物理隔离,禁止车辆通行。

2、杭瑞高速通山城区收费站实行物理隔离,允许应急救灾指挥、医疗救灾物资运输、群众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等运输车辆通行,并且凭有效的车辆通行证予以放行,其他所有车辆和人员禁止通行。

本命令从2020年1月27日0时起施行,终止时间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另行通知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编辑:葛素文     编审:王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