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抗疫情】遮挡号牌就能出来浪?这些人被曝光了!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齐丹丹)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严防人车流动交叉感染,2月3日,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5号)》通知要求,对城区道路及乡村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然而,自交通管制实施以来,通山县城区仍有部分驾驶人胆大妄为,我行我素不服从通告禁令管理驾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严重影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针对这一乱象我大队抽调警力在城区内开展巡逻管控,对巡逻中发现违反禁令上路行驶、闯红灯、故意遮挡号牌、假牌套牌、未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处罚。现将部分违法行为曝光如下:

1、2月5日18时45分,驾驶人严某,车牌号:鄂L3E728,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遮挡号牌上路行使,在客运西站卡点被我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严某的行为属于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200元罚款,记12分。

2、2月6日13时12分,驾驶人张某兵,车牌号:鄂LEU361,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遮挡号牌上路行使,在客运西站卡点被我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张某兵的行为属于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200元罚款,记12分。

3、2月8日11时35分,驾驶人朱某元,车牌号:鄂L38B12,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遮挡号牌上路行使,在塘下路口被我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朱某元的行为属于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200元罚款,记12分。

4、2月8日15时42分,驾驶人李某,车牌号:鄂L37A68,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遮挡号牌上路行使,在创新广场至法院路段被我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李某的行为属于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200元罚款,记12分。

5、2月8日16时50分,驾驶人李某波,车牌号:鄂A7N8X7,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遮挡号牌上路行使,在南市路中百路口被我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李某波的行为属于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200元罚款,记12分。

6、2月9日10时59分,驾驶人王某,车牌号:苏N752U1,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遮挡号牌上路行使,在客运西站卡点被我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王某的行为属于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200元罚款,记12分。

7、2月9日17时32分,驾驶人程某渊,车牌号:鄂LE5E31,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使,在老城大桥头被我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程某渊的行为属于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200元罚款,记12分。

目前全县正在紧张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请广大车主和驾驶人朋友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交通出行;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我大队坚决依法依规查处,绝不姑息。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交警工作,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战疫情!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疫情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编辑:徐微   编审:阮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