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柯国强)“感谢公安民警为国家追回青铜戈文物!”6月3日上午,通山县博物馆工作人员专程到县公安机关大路派出所,向民警赠送上一面写有“文物保护卫士”的锦旗,感谢民警为追回文物付出的艰辛努力。
经了解,5月31日12时许,大路派出所接获处警指令:“在通山县九宫驾校附近工地,有人拾得一把短剑,疑似文物!”该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处警。
在九宫驾校附近工地,民警并未看到拾捡文物之人,后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捡到文物的男子叫陈某,他已返回家中。民警立即前往陈某家中,其家里有好多群众在围观一件长满绿锈、疑似古代兵器的文物。
民警表明来意后,为防范文物损坏和保障文物安全,民警责令大家不要用手接触文物,将文物放置在民警视线跟前,并电话通知通山县博物馆工作人员前来进行勘验。捡拾到文物的村民陈某,见文物要上交,心里十分不愿意。民警通过宣传文物法律知识,耐心对其进行劝导,指明文物属国家所有。最终,陈某同意将文物上交国家,并当面办理移交手续转交博物馆封存。博物馆工作人员对公安民警帮忙追回文物的行为感激不已。
后经初步鉴定,该文物为商代末期青铜戈。至于究竟为何出现在通山,县博物馆正报请上级进行研讨,对文物进行权威认定。目前,正着手对文物发现地进行保护,研究挖掘清理方案。
通山警方提醒,中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任何破坏、盗窃文物的行为都属违法,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
(编辑:谭茜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