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活动】通山检察院:坚持高标准 确保高质量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阚丽莎)为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树牢发展理念,发挥检察职责职能,加快推进通山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统一、大转变、大落实”活动(简称“六大”活动)的相关精神。6月4日,通山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六大”活动,动员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利主持,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


会上,院政治部主任王忠辉宣读学习了《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统一、大转变、大落实”活动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活动任务,划分时间节点,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开展“理论大学习、县情大调研、路径大讨论、思想大统一、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活动,旨在让全院党员干部对通山发展定位有更加深入清晰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信息,担当作为,为通山争当咸宁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排头兵贡献检察力量。

结合通山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把“六大”活动落实落地,陈利检察长强调:

一是要有正确的思想认识。全体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推进高质量发展“六大”活动中来,把学习好、贯彻好“六大”活动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好,按照省院、市院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全体干警都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是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将“六大”活动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讨论、研究、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与检察业务工作相融合的行动方案,确保检察工作和“六大”活动同步有序开展。

三是要狠抓督促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想结果好,督促落实要抓早。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对照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一项一项抓好督促落实。

四是要注重实际成效。结合本院实际,依托检察职能,将省院统一部署的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活动充分吸收到“六大活动”中来,以检察职能推动县情大调研、大发展。

五是要强化作风建设。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坚持实事求,以端正的态度,良好的作风,拿得出手的工作能力,看得见的工作业绩,确保“六大”活动取得好的效果。

会议还学习传达了《关于咸宁市推行日志管理加强干部考核暂行办法》。

(编辑:徐微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