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司法局招聘公告
现根据工作需要,通山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公证处公证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省户口或长期居住咸宁,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要求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
4.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和聘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近5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④.曾因重大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⑤.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⑥.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⑦.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⑧.其他不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职责
1.公证员助理协助公证员进行公证事务的处理;
2.解答有关业务咨询;
3.指导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接受公证当事人委托代书申办公证的有关材料;
4.审核公证当事人的资格及其提交的证明材料、制作谈话笔录;
5.调查取证;
6.立卷归档;
7.其他公证事务辅助工作。
四、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对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可连选连任,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进行个别调整;
2.基本工资36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费),单位部分按政策缴纳,试用期合格代缴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3.至少工作一年以上,一年内辞职或离职,需赔偿2万元违约金。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接受咨询报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实施。
六、违规处置
应聘人员违规或提供虚假资料,随时取消资格,并进行通报。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日期:2020年11月 5日至11月15日;
2.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通山县司法局:0715-2064010、0715-2064000;联系人:舒坦。
4.报名须提供、提交的资料:
①户口本复印件1份(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③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电子版1份;
④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历验证报告各1份;
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重要社会关系的无犯罪证明;
⑦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重要社会关系的征信记录;
⑧简历一份(包含家庭成员以及重要社会关系)。
本次报名通过邮箱报名,以上内容电子版打包压缩为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压缩包,发送至1452084064@qq.com邮箱,报名成功会以电话反馈。
5.报名人员随时关注“通山司法”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通知信息,延误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编辑:刘正杰 编审: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