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事关进口冷链食品

近期,部分地区出现进口冷链食品或食品包装物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情况,为使全市广大消费者安全选购和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各位商家和市民朋友,在经营、采购、消费进口冷链食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特殊时期,消费者选购冷链食品时,应通过诚信经营、口碑良好的正规商超平台渠道,选购手续齐全、检测合规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冷链食品,确有消费需求,应重点关注海外食品检疫信息,对来自疫区的食品谨慎购买,同时做好外包装消毒。

三、选购时应正确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夹子或塑料袋套住手进行挑选,避免徒手接触食品及包装,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购物后,应及时对手进行清洗消毒。

四、主动索票索证,查验“三证明一报告”:海关通关证明、产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12月10日,湖北将启用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追溯平台,为产品配备“电子身份证”,认准有“鄂冷链”追溯码的产品,保障食品安全,消费更安心。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五、在清洗加工冷链食品时宜带一次性手套,保持室内通风,不要在水龙头上直接冲洗生的肉制品,防止溅洒污染,可用浸泡搓洗方式,不宜大力切剁。刀具、砧板、餐具各自单独放置,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清洗或接触冷链食品后,应先洗手再接触熟食。加工烹饪食品时需充分加热、烧熟煮透,切勿生吃、半生吃。

六、冷冻冰鲜食品储存时宜采用独立封闭包装,生熟分层,分隔存放,不要存放过长时间。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厨余垃圾要及时清理。建议市民朋友每周对冰箱进行一次清洗消毒。

七、养成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建议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染性疾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八、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饭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做好销售、加工场所的日常消毒工作,逐批次查证验货,如实记录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信息和流向,确保货证相符、来源可追溯。未取得“三证明一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入库、入市销售和加工。

九、食品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向消费者张贴公示海关通关证明、产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严格落实直接接触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七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的要求。

十、消费者及相关从业人员接触或食用冷链食品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食用时间、食品种类、食材来源等信息,以免延误病情。

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密切关注主流媒体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所有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力度,对拒不执行相关管控措施的有关责任人员,将依法依规处理。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参与监督,如发现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请及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组织支持消费者向商家要求支付价款10倍赔偿金。


(编辑:葛素文   编审: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