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冷绪昌)自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优化营商环境便在通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心头萦绕。诚心付出,待之以亲,便是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之法,褪去了往昔法律工作者庄严无私的面孔,不断拉近法院与企业之间心的距离。
心系企业待之如亲
通山县人民法院明白“安居乐业”的精髓,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以如奉亲人般倾情服务企业。
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1日受理由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移送的原告上海某康定公司与被告湖北某新憬公司、通山某光伏发电公司、江苏某新德民用公司(注:各公司名称简写或代写,下均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后,在立案环节就认真审查案件的难易程度,并将这类与公司股权有关的纠纷分案至有此一定专长的员额法官进行审理。
主审法官在第一时间熟悉了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移送过来的案卷,发现案涉光伏发电企业(合同约定总投资额达5亿元,第一期投资已完成并网发电)股权交易是否合法,交易后相关方未按协议及时履行是否会造成守约方损失,以及损失多少等矛盾突出,且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1200余万元占约定股权交易额2000万元的60%以上,处理不妥,既有损通山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良好形象,又有损投资企业继续加大投资的信心和热情。
基于此,主审法官在熟悉基本案情后,第一时间向通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分管院领导汇报。院长钟华岗作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明确指示:涉案企业均是公司,而公司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血脉”。血脉不畅,肌体易病。娘亲哺育了我们身体健康成长,企业以税收方式供养着我们继续生存。我们必须把企业当作是自己的“亲娘”来侍奉,一切以企业的健康发展为要务,既不能伤害各企业的投资、兴业热情,又不能伤害通山县域经济良好招商引资形象,贯彻通山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理“以和为贵,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尽量做好各方当事人的调解息诉工作。只有这样,企业才会获得良性发展空间,国家才能持续聚集财力增强国力,我们才能更好地生存并持续服务通山县域经济发展。
分管院领导周劲松、刘晓丽和主审法官深刻领会院长的指示,把涉案企业真正当做“娘亲”对待。在开庭前,即启动涉案企业经济影响评估,并通过电话、微信、当面沟通等方式,耐心细致地全面了解各企业纠纷发生的原因,诉争的真实目的,并把“以和为贵,调解优先”的审判理念传达过去,获得了各企业的尊重和理解。同时,根据本案系招商引资的事实,及时向县政府相关部门反馈,获得了招商引资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派专门人员从侧面帮助法院与各企业协调沟通。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终于在开庭前促成各企业自愿达成和解,并应各企业要求,提前至4月22日开庭。庭审中,在确认原告依法获得相应股权后,原告也自愿放弃了全部赔偿请求。原、被告各方当庭握手言和,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不久,原告上海某康定公司以“电话”方式,被告湖北某新憬公司以“感谢信”方式,均对通山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把他们当“娘亲”对待,充分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妥善处理本案表示了感谢,也增强了他们企业继续在通山投资的信心。
情系企业如做红娘
县人民法院在服务企业中,有时也当起了“红娘”,并牵线搭桥成功。
原告某农商行公司以被告杨明某、周某晖、周某山、杨晓某、朱某武等五人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通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被告朱某武与其他四被告之间在法院互有执行案件2件,原告后又与五被告达成新的财产分割协议,主审法官获知这一事实后,向原、被告详细分析,并帮助他们理顺了其中的法律关系,即:他们可以在执行中按新的财产分割协议达成执行和解,而并不需要再打“债权人撤销权诉讼官司”了。原、被告在被理顺了纠纷的法律关系后,豁然开朗,接受了主审法官的建议,在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原告申请撤回了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起诉。原告事后感叹:“一起法律关系疏理,红娘牵线成功,解了三件诉讼执行案件,佩服!”
又如:原告某建筑公司诉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调解结案,结案标的1200万余元。后原告依法申请执行。通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中依法查封了被告名下的土地及在建工程,并依法对查封财产进行了价值司法鉴定。其中部分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已有业主入住,因种种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执行员发现这一实际情况后,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请示。分管副院长程昌为此案执行召开专题执行方案研讨会,指出如直接拍卖查封土地和房屋,不仅面对的法律关系复杂,还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如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尚未竣工的房屋及空置的土地进行拍卖,则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马上有濒临破产倒闭的风险。为了优化营商环境,避免因不当执行行为致企业生存困难,确定变“死封”为“活封”的执行思路,并安排执行员启动执行程序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执行员在后续执行中,全面贯彻执行方案研讨会精神,与当事双方多次沟通协调,并提出如下执行和解方案:1.法院中止拍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屋及土地;2.建筑公司已经交纳的评估费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3.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建房源在房管局办理备案后,法院查封该房源,查封房源交建筑公司进行销售,销售一套,解封一套,所得房款用于偿还建筑公司的债务。当事双方感激法院一心为企业着想,为企业解困出谋划策,甘当红娘,均接受该执行和解方案。房地产开发公司并当场表示再补偿建筑公司停工损失60万元。至此,法院在本案的执行中,完全将“死封”变成了“活封”,既未影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生产经营,又保证了建筑公司债权的实现,获得了当事双方的一致好评。
功系企业如当伴娘
县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甘当企业的“绿叶”,甘当服务企业的“店小二”,甘当企业的“伴娘”。
某机械公司是上市企业在通山境内的子公司,其机械产品不愁销路,但有的货款回笼不理想,直接影响到企业资金周转率和资本盈利率。2020年至今,该公司为追回货款已起诉至通山县人民法院的审理案件共30件,案涉标的5625万余元,其中已审结23件,标的1936万余元;保全案件共7件,已保全标的2050万余元;执行案件共4件,应执行标的440万余元,结案4件,其中执毕3件。
在审结的23件案件中,其中2021年4月份,经法院送达应诉材料并做被告自动履行息诉工作后,被告听取法院建议,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主动履行的有2件,履行标的达260万余元。后原告申请撤回了该2案的起诉。其他未审结的7件,法院正安排精兵强将在加紧审理中。
2021年4月20日,在通山县人民法院与通山县工商联合会共同召开的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上,某机械公司现场向通山县人民法院赠送锦旗一面,上绣“保驾护航 排忧解难”八个金色大字。与会企业家对通山县人民法院急企业之所急,尽力所为,只求企业能健康发展壮大,不求功名的“伴娘”精神所感动。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通山县人民法院始终贯彻着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服务企业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是呀!上面撷取的通山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二三事,是它在这项工作中的一个缩影。它在服务企业中,把企业作“亲娘”侍奉,愿为企业健康发展作“红娘”,不计功名当“伴娘”的“三娘”精神,值得弘扬。
(编辑:谭茜 编审: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