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通山:将权利关进制度“笼子” 让村民真正做“主人”

云上咸宁报道(通山县融媒体记者 王贤波)村级是服务群众的最基层组织,权力虽然“小微”,但对群众来说,样样都是“大事”。自通山县在各乡镇大力推行村级权责清单制度后,村级组织公信力、向心力不断提高,村民的获得指数、幸福指数、安全指数直线攀升。

在通羊镇新塘下村1组,村支书王智平和村民行走在新修好的机耕路上,有说有笑。村民张君全告诉记者,以前这里是羊肠小道,耕种机械化设备进出不方便。为此,村两委召开专题会议、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得到全体村民一致认同后拿出实施方案公示,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招标。现在路修好了,耕种效率也提高了。

通羊镇新塘下村1组村民张君全:“作为村民代表,这条耕机路从提交方案到实施完工,我们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这是一条致富路,我们都非常欢喜。”

有了权责清单30条,该村严格按照清单程序执行了总投资400多万的项目,让两座危桥改造、灌溉水塘整修、疏通排水沟和路面硬化等20多个项目在阳光下运行,期间没有一例群众上访。

新塘下村村支书王智平:“自从权责清单30条实施之后,对我们村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在项目建设上能够做到在阳光下运行,这个给我们村两委干部一个清白,也给群众一个明白。”

农村小微权力直面群众,紧系民生。为规范村干部的权力,2017年,通山县出台了权责清单,将10大类、30条涉及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利益的事项,按照办理程序编印成流程图,明确各项村级事务决策、便民服务和惠民政策的办理步骤,确立统一的标准,让村民办事有章可循,让村干部为民服务有据可依。

通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余飞:让干部知道“怎么做,如何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让群众明白“去哪办、找谁办、怎么办”,切实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干部用权更加规范,群众办事愈加便捷,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如今,乡村振兴工作在通山县已经如火如荼进行中,我们相信,有了权责清单30条落地生效,等待我们的将是更好美好、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

(编辑 雷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