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区“魅影”----通山公安侦破系列入室盗窃案始末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柯国强 王浩冬)咸宁,是一个位于湘、鄂、赣三省交界边区,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的生态休闲旅游城市。然而,近期以来,这里出现了一个纵横三省边区、撬门入户盗窃现金首饰的窃贼“魅影”。通山警方接获群众报警后,通过循线追踪,缜密侦查,一举让“魅影”露出真容,成功将该名盗窃嫌犯抓获归案,有效平息了民怨,消除了治安隐患。

连发三起入室盗窃案件

今年7月14日13时,咸宁市通山县杨芳林乡高桥头村一组村民夏某家被盗,被盗银手表一只和价值3000元左右的古钱币若干枚;

同日14时许,该乡高桥头村二组群众吉某家被盗现金20元和银手链一个;

同日14时40分许,该乡高桥头村四组吉某家被盗现金1800元,金手镯一个价值13650元(购物价格),价值500元的银手镯一个。

同一时间、同一地方连续发生3起入室盗窃现金、金银首饰案,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造成了一定范围内群众的心理恐慌,引起辖区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并抽调辖区派出所所长肖斌,民辅警王浩冬、曾鹏等精干警力,组成工作专班全力开展侦查破案工作。

经了解,嫌疑人都是趁受害人家中无人时,实施破门入室进行盗窃,得手后迅速逃离。经对案发现场勘查,作案手法、作案时间都十分相似,且嫌疑人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线索。民警分析判断,该系列案件为同一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所为,嫌疑人很可能是一个惯犯,遂决定对几起案件进行串并侦查。

视频侦查发现嫌犯踪迹

由于没有任何有效线索,当天晚上,民警沿用传统侦查方法,在案发现场周边挨家挨户进行走访调查,排查到一名案发现场目击证人赵某。据赵某称,当天下午14时许,他在散步过程中,在路过其中一户被盗人家时,发现一名头部前段秃顶的中年男子,骑着一辆黑色铃木牌摩托车停放在受害人家门口,下车后进入受害人家中。赵某从来没有看到过该名男子,以为是受害人的外地亲戚并未理会,但他隐约记得车牌号为“鄂L1Y043”。

民警研判,该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侦查民警迅速分头开展侦查工作,一队警力观看村内视频监控资料,寻找可疑男子骑行轨迹,一队警力查询摩托车牌照,了解摩托车车辆信息。经与刑侦大队等相关警种联合侦查,发现涉案摩托车牌照为套牌,视频监控里村民所述男子,在案发时间后骑车经通山县城、沿着209省道到了咸安桂花镇后,去往崇阳方向不知所踪。由于视频监控中可疑男子的影像较为模糊,不能进一步确定身份,案件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无奈之下,民警拿着从卡口监控视频截取的可疑男子图像,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在桂花镇附近挨个村落进行排查走访,最终在咸安与崇阳交界的村落中,一位群众认出可疑男子为该村村民周某(男,现年46岁,咸安桂花人),是一名盗窃犯罪前科人员。确定可疑男子身份后,次日,通山警方将周某上网进行追逃。

无业嫌犯盖起三层楼房

逃犯周某一直没有到案,民警一刻没有放松抓捕工作。

10月8日,办案民警通过缜密侦查手段,获悉周某在湖南岳阳出现,组织多名警力赶赴岳阳成功将周某抓获归案。在押解周某回来的路上,民警对其进行突审,周某初步供述了流窜至杨芳林乡高桥头村,连续破门入室实施三次盗窃的犯罪事实。

据查,犯罪嫌疑人周某在2017年因盗窃罪被通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8年因盗窃罪被通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民警分析,周某是一个盗窃惯犯,不可能只实施这几次作案。通过进一步加大审讯力度,周某初步交待了在湖南岳阳,江西修水,湖北咸宁通山、通城等三省交界边区,实施数十起入室盗窃犯罪案件的事实,最终让这个“魅影”大白于阳光之下。据周某交待,他一人骑着摩托车,手机导航到哪里,就在哪里随机作案。

据了解,周某是一名离异人员,有一个儿子在读中专学校。平日里,周某没有固定职业,好吃懒做,神出鬼没,常常是十天半月见不到人影,但说不定哪天又突然现身。同组村民都十分“佩服”这个“能人”,没有固定收入的他,却在村里盖起了三层楼房。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编辑:刘正杰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