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7号)
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县离鄂外出人员安全有序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坚持“安全出行”原则,采取“点对点、一站式”办法有序出行。凡我县离鄂外出人员,需持居住地村(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或健康码“绿码”(具备一项即可)和目的地接收证明,到所在地乡镇办理出行通行证。乡镇要对申请办理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予以登记办理。
2. 对“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确诊和疑似病例密接人员、发热病人)和赴京人员,继续实行严格管控措施,准许出行时间另行通知。
3. 全县所有高速出口,仅山口高速出口准许车辆进出,其他4个高速出口(南林桥高速出口、黄沙铺高速出口、隐水洞高速出口、洪港高速出口)从即日24时起,只准许车辆外出,禁止车辆进入。各高速出口驻守卡点要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对出(入)境车辆要严格落实查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程序,查验安全后予以放行。
4. 通羊城区离鄂外出人员分别到县信访局大厅和通山长途客运站(西站)窗口办理出行通行证,办理条件同上。
5. 从3月13日上午8时起,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同时设立离鄂外出人员出行通行证办理窗口。
特此通告。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