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三化模式"为社区矫正探路 通山打造社区矫正样本

  有人触犯了刑法,并无严重社会危害,准予监外执行,有较大的人身自由,但行为受到一定限制。这就是社区矫正。

  在既没有“小黑屋”,也没有高墙的自由社会,如何让社区矫正人员服从管理?如何让他们脱胎换骨,重新回归正途?这是一个全社会都在关注的问题,通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他们的经验得到全省乃至全国司法系统的认可,全省100多个县市区同行前来学习,成为我省社区矫正的一面旗帜。近日,记者赴通山进行了实地采访。 

  

  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姜爱东(右二)、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赵晖(左二)在通山社矫中心调研

  

  原省人大副主任赵斌(左一)视察社矫中心

  

  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文贵(中)在社矫中心调研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董孝生(中)带队的省委政法委检查考核组调研通山县社区矫正工作,县委书记石玉华(右一)陪同。

  

  省社矫局政委吕华彬(左四)在县长陈洪豪(右三)的陪同下检查指导工作

  

  县政法委书纪胡金云(右一)调研心理沙盘矫治工作

  

  全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现场会在通山召开

  

  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法规、劳动技能培训

  2014年年初,通山县司法局克服各种困难,筹集资金300万元,在原畈泥乡派出所和计生服务站两处办公旧址,通过改建、扩建,建起了通山县社区矫正中心(以下简称社矫中心或中心),并于当年9月投入运行。

  该中心运行近三年,采取监管常态化、教育规范化、帮扶人性化的“三化”模式,如春风化雨,滋润着社矫人员的心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

  到2017年7月底,通山县社矫中心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55人,解矫626人,审前评估调查567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劳动8123人次。当前在矫281人,其中缓刑266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

  监管常态化:互联网+两个八小时

  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月见面”的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两个八小时”制度。

  社区矫正,是针对被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也称之为社区服刑。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有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每月的社区服务和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低于八小时。每月初,社矫中心按有教育劳动能力、老弱病残孕和请假人员三大类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类清理,并采取不同办法确保“月见面”。对绝大多数有教育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狠抓“两个八小时”的落实。

  对极少数无教育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不要求他们参加集中的劳动教育,但要求司法所坚持走访到位。对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则狠抓请销假审批制度的落实,坚决杜绝逾假不归以及连续请假现象。

  今年上半年,该县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教育劳动2040人次。免予集中教育劳动的28人,走访此类社区服刑人员170人次。对未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或训诫16人次,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和虚管。

  强化信息化监管,借助互联网+,实现监控管理智能化。

  2016年初,通山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以下简称社矫局)一次性购买了12台指纹签到、人脸识别仪,在县社矫中心和各司法所使用。通过录入社区服刑人员指纹、人脸相关信息,有效防范了社区服刑人员找人顶替参加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的现象。

  同时,为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了“司法E通”手机,联通通山分公司E通平台,每天对服刑人员进行自动“定位”记录。县社矫局以此为依据,督促各司法所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了对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的准确掌控。上半年,县社矫局抽查社区服刑人员行踪792人次,处理了社区服刑人员人机分离、不假外出现象275起。

  为克服社区服刑人员使用“司法E通”手机过程中出现的人机分离、呼叫转移等恶意逃避监管的现象,社矫中心于2016年底购进了电子腕带,为重点对象及不服从“E通”定位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配戴电子腕带,使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监管更加准确,安全防范系数明显提高。

  “互联网的广泛使用,为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和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撑。对平时表现较好的人员,我们实施手机定位管理;对重点监管社区服刑人员,我们给其佩戴电子腕带实施卫星定位。要想了解和查找在矫人员信息,只要点击鼠标,就能查清其当前位置,做到了监控无盲区,管理无漏洞。”通山县社矫局局长孟颖边说边为记者演示。

  当前,通山县社区服刑人员中被“司法E通”手机定位监管的238人;被电子手环定位监管的32人。全县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化监管率达98.54%。

  通过社区矫正微信群,加强监管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的联系。

  从2017年开始,社矫中心建立了有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的社区矫正微信群。要求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时除了办理定位监管手续外,还必须加入社区矫正微信群。在日常工作中,社矫局监管员、司法所长通过微信群下发监管信息、集中教育时间、就业信息及法律知识,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及时掌握了社区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动态,拉近了监管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的距离。

  教育规范化:在阳光下重塑自我

  “阮某,你因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经通山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元月10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在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2014年1月24日起至2016年1月23日止。你已经成为通山县司法局黄沙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黄沙司法所依法为你确定了矫正小组,他们是司法所所长卢江、副所长邓金仙、黄沙社区主任李如信三位同志。在矫正期间,你必须依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每月参加不低于8小时的集中教育学习,参加不低于8小时的公益服务,如有违反相关规定,你可能面临警告直至收监的处罚……”

  通山县社矫局局长孟颖对入矫的阮某进行宣告。

  抓好入矫第一关是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的第一步。该中心深入开展入矫教育,力促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珍惜自由。

  该中心根据省社矫局实施统一宣告的要求,对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都组织了庄严的宣告仪式。每次宣告仪式都请公、检、法干警及矫正小组成员参加。在内容上,重点告知社区矫正的性质、规定及违反规定要承担的后果,明确其罪犯身份,强化其服刑意识,使社区服刑人员上好社区服刑的第一堂课,扣好社区服刑的“第一粒扣子”。被判处缓刑二年的大路乡徐某在接受庄严宣告后说:“法院宣判后,要求我到县社矫局报到,但我并不明白社区矫正是怎么回事。听了这庄严的宣告,我才明白,我还是服刑人员,只是没被关到监狱里,今后我一定遵规守纪,珍惜自由。”

  每月底,中心针对本月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举办入矫教育班,宣告仪式后,引导他们观看警示教育片《珍惜自由》、宣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撰写入矫思想报告、参加入矫教育考试。正规的入矫教育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悔罪意识和守法意识。

  社区服刑人员陈某是一名1954年出生的老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二年。接受入矫教育后,陈某说:“法院宣判我时,我是不服的。如今,来社矫中心接受教育后,我认识到我是犯罪了,确实是错了!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法制教育贯穿在社区矫正始终,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守法意识。一直以来,该中心通过播放法治宣传片、宣讲法院判决的案例、宣讲社区矫正案例,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学法、知法、守法,并要求他们对照法律,反思自己违法犯罪的思想和行动根源,帮助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赌博罪被判缓刑的通羊镇社区服刑人员乐某入矫后,有很长一段时间,对法院判决不服,对县社矫局和司法所的管理也不以为然。经多次法制教育后,她终于认识到赌博的社会危害,表示要认罪悔罪,重新做人。

  社区服刑人员周某是某寄售行老板,在经营过程中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接受法制教育后,周某意识到应当依法生产经营,遂请律师帮其规范寄售合同,以防经营过程中产生重新犯罪。

  抓好警示教育,告诫社区服刑人员珍惜当前的自由。近年来,该中心坚持与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咸宁监狱合作,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明白,社区矫正的本质也是刑罚执行,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邓某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参加警示教育时,遇到在监狱服刑的同班同学。邓某顿时感叹自己境遇的优越,表示一定要珍惜监外服刑的自由,痛改前非,争做一个守法公民。

  通羊镇社区服刑人员汪某在观看警示教育片《珍惜自由》后反思:“被收监执行往往是因为忽略了思想改造和悔过自新,前车之鉴,令人警醒,自由之贵,定要珍惜,加强改造,走向新生。”

  抓好道德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重建道德,修复社会关系。社矫中心与县妇联、团县委、残联、文化局、图书馆、疾控中心等单位合作,开展反家暴、读书会、职业培训、疾病预防等道德文化活动,从修复社会关系入手,用良知启发,唤醒社区服刑人员修德立德、弃恶为善。

  黄沙司法所在2016年春季,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到大幕山上植树,并缅怀退休后在大幕山上业务植树20余年的原省计委副主任李振周的先进事迹。

  九宫山镇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县福利院打扫卫生,送去捐赠物品,回味“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幸福和释然。

  上半年,该县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服务2040人次。通过打理菜园、打扫福利院卫生、清理街道牛皮癣、清除景区垃圾等社区服务净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灵,还取得了社区群众的好评。社区服刑人员阮某、严林等被省、市社矫局评为优秀矫正积极分子。

  帮扶人性化:用爱“救赎”,回归社会

  通山县社区矫正中心切实关注社区服刑人员的身心健康。

  从2015年起,在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后,中心都组织其进行相关心理测试,对其心理、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同时针对有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心理干预,帮助他们树立积极乐观的心态。今年上半年,心理咨询师通过观察和心理测量,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柯某有抑郁倾向。针对柯某的情况,社矫中心设计了一系列心理干预疗程,通过耐心的引导,帮助柯某一步步走出了抑郁。

  此外,中心还通过正向引导、心理放松和沙盘游戏等,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缓解生产生活中的压力。社区服刑人员许某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缓刑一年。在被判决之前,他赔了很多钱,给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心理咨询师了解到此情况后,引导其做沙盘游戏。他给自己的沙盘起名叫“田园生活”,假设沙盘正中央的几个小人代表他们一家,他们要告别过去事故的伤痛,过上安稳和幸福的生活。游戏结束后,许某的正面情绪上升,心理压力明显缓解,表示以后要经常运用这类办法,使自己树立信心,重新过上美好生活。

  在心理团体辅导活动“同舟共济”中,通羊镇社区服刑人员乐某展现出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乐某高兴地说:“这种活动真好!让我发现了自己的长处,我对自己的将来更有信心了。”

  司法部社矫局金勇处长在时隔一年后,再次视察通山县社矫工作时,对此项特色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

  社矫局还联合县疾控中心,坚持每月给社区服刑人员体检,讲授疾病预防知识。上半年,该县查出社区服刑人员中有4例梅毒患者,县疾控中心都给予了免费治疗。

  真心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就业。积极联合县人社局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帮扶政策。县人社局坚持每季度在县社矫中心举办一期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技能培训班。县社矫局也积极发动社区服刑人员之间相互帮助安排就业。上半年共计培训106人次,帮助46名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问题。社区服刑人员郭某开车技术好,被孟颖介绍到一商砼公司当司机,每月工资4800元。因故意伤害罪接受矫正的陈某,会开车,被介绍到县公交公司上班,月薪3000元。

  多渠道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困。通过积极宣传、发动社会爱心志愿者对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给予个性化、人性化帮扶。社区服刑人员徐某因两个双胞胎儿子患脑瘫而陷入生活困境,社矫中心组织志愿者多次对其家庭进行了走访帮扶,联系县残联免费帮助其子做了相关的康复治疗。

  今年上半年,社矫局联合爱心志愿者精准帮扶了21名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爱心志愿者袁某是湖北森城医药有限公司的副总,在社矫局的动员下,出资5862元资助了12名患病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刘某接受袁某的帮扶后在思想汇报中写道:“我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缓刑二年。那些有毒食品可能伤害了很多我不认识的人。如今,患重病被判缓刑的我却在接受陌生人袁某帮助。每当我想起自己曾经所作的孽,心里就有无尽的内疚。今后,我要将我这双害人的手变成造福别人的手。”

  各司法所积极落实相关文件政策,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程某、王某等因犯罪而难于办低保、大病救助等困难。

  积极宣传社区服刑人员的正面典型。去年以来,该中心与通山县人气网站包砣网合作,积极宣传教育改造得非常成功的正面典型,不断扩充教育改造的正能量,收到很好的效果。

  社矫中心工作人员的言传声教,再加上正面典型的引导,通山县社矫中心不时出现社矫人员相互帮扶的好现象。

  社区服刑人员周某在微信上看到社区服刑人员徐某家境困难,主动给徐某家里送去一些帮扶物资。在徐某家,看到徐某家徒四壁后,向司法所长汇报说,我还不知道一起接受社区矫正的人中有如此困难的家庭,我打算定期去徐某家看看,帮助徐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经济条件较好的社区服刑人员王某积极安排吉某到他的工地就业。成某主动拿出2000元帮扶了徐某等困难社区服刑人员。

  社区服刑人员阮某在去年汛期,跳入洪水中救助落水儿童,被评为优秀矫正积极分子。他的义举鼓舞了更多社区服刑人员积极转化,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通羊镇的贫困社区服刑人员全某在受到帮扶后,写下题为《大爱无边》的思想汇报:“本是戴罪之身的我,却得到了领导送来的温暖和问候,真是感激不尽!我只有用好好改造的行动来回报社会,帮助一些弱势群体,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繁荣稳定!”

  记者 贺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