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风景区、开发区、富水湖管委会,富水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县夏季医疗机构临床急救用血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经县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2017年全县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2017年,市政府下达我县无偿献血目标为1140人,县政府对市政府下达的献血目标进行了分解,具体目标见附件。

二、献血时间

时间安排:2017年8月11日上午通羊镇、燕厦乡,下午黄沙铺镇、洪港镇;8月14日上午慈口乡、南林桥镇,下午大畈镇、大路乡;8月15日上午杨芳林乡、闯王镇,下午厦铺镇、九宫山镇;8月16日县直各相关单位;8月17日九管局。

三、献血地点

各乡镇在本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在县政府广场,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上门采血。

四、工作要求

1.按照“政府牵头、乡镇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干部负责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工作,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与“两学一做”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弘扬献血救人的无私奉献精神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2.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强化献血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将县政府下达的献血计划人数分解到下属单位(村或社区)。认真组织动员本乡镇、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公民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务必按时完成我县2017年无偿献血计划目标,保持临床用血和献血基本平衡,保障临床用血的需求。

3.各新闻媒体要继续支持对无偿献血的公益宣传,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无偿献血的认知率。

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