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清单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3〕4号)精神,我县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先行区创建工作,现公布《通山县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清单》,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8月3日

附件:

附件1:通山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xls

附件2:通山县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xls

附件3:政务服务事项告知书.docx

附件4:政务服务事项承诺书.docx

附件5:容缺受理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