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通山县人社局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股室:

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体系,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不断提高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8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合会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0〕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成立通山县人社局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期对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影响因素、重大风险及发展趋势开展分析研判,筛查异常信息,分析风险隐患,提出应对措施,形成监测分析报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对劳动关系风险进行会商研判。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德胜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南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  初  局党组成员、考试院院长

成  员:办公室、劳动关系股、社保股、劳动监察、就业中心、仲裁院、信息中心、稽核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关系股,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劳动关系股负责人陈如海兼任。

三、责任分工

(一)将劳动关系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作为监测重点,例如新业态企业及转制改制、兼并重组、关闭破产企业。(责任单位:劳动关系股、就业中心、劳动监察、仲裁院)

(二)将经济运行、行业景气度、失业率和岗位流失率、企业经济效益等指标作为分析研判的重要参考指标。(责任单位:稽核中心、就业中心)

(三)将企业停工停产、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职工安置、经济性裁员、群体性欠薪欠保、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群众来电来访以及舆情社情反映等指标列为企业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的主要监测指标。(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社保股、劳动关系股、就业股、劳动监察、就业中心、信息中心、稽核中心、仲裁院)

(四)通过失业动态监测、重点企业用工监测、12333热线咨询、互联网舆情监测和实地调研等方式,采集劳动关系领域监测基础数据。(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劳动关系股,各二级单位)

(五)加强与综治、维稳、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实施掌握本地区劳动关系风险和风险情况。(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劳动关系股、劳动监察)

(六)对于劳动关系风险事件要积极调解化解争议,调解不成的及时引导进入仲裁程序;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发的事件,由劳动监察局依法进行处置。(责任单位:仲裁院、劳动监察)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