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建设先行区创建方案

为公正及时快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3〕2号)和市人社局安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推进“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积极宣传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迅速解决劳动纠纷,稳妥快捷处理矛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者保障维权更加便利和全方位实现维权服务标准化。

二、主要任务

(一)设立维权中心。在人社局一楼大厅设置劳动维权“一站式”服务中心,并发放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和劳动关系维权办理相关手册,在中心设置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投诉受理、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窗口,开展案件受理、法律咨询和援助、代办、调处等劳动保障维权工作。

(二)设置服务事项。在各乡镇人社中心服务窗口,增设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事项,可由其进行法律咨询,代办申请受理立案等劳动保障维权事项。

(三)成立调处工作室。在人社局一楼大厅设立维权调处工作室,实行现场进行调解,现场进行协调处理,尽快办结处理到位,形成劳动维权速调机制。

(四)推行线上调处。县仲裁庭需配置相关的办案软件设施,按省厅要求开发使用仲裁办案系统、调解办案系统、网上庭审系统、电子文书系统,为劳动人事争议“线上异地调处”智慧模式提供硬件支撑。

(五)提升人员效能。增配专业劳动保障监察员和调解员,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多参加交流培训,提高专业素养,提升维权服务效能。

三、基础优势

(一)硬件配置齐全。为了提升仲裁庭的庄重性和严肃性,适应调解仲裁工作发展形势,2021年1月份根据省厅(鄂人社发〔2016〕44号)文件关于对仲裁庭标准建设的具体规范要求,我县设置了标准专用仲裁庭,并规范配置了仲裁桌椅及部分设备。

(二)仲裁调解机制健全。2021年在全县各乡镇、重点企

业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部分调委会充分发挥了基层调解作用。劳动仲裁院作为劳动维权的重要部门,承担了全县劳动争议调处的主要工作,2022年创新开展“五调一裁”劳动仲裁工作模式,五调为首,快裁为要,实效为重,着力调解柔性化、制度多元化,大力推广“五心调解法”,即耐心、细心、换心、交心、合心,努力做到“入心、入情、入理、入法”,做到了劳动争议维权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成本。

(三)案件处理规范稳妥。对劳动争议案件,虽然处理维权速度加快,但在充分调查取证、实事求是、严格庭审、依法查明方面严格规范。首先采取法、理、情综合考虑的方法,进行优先调解,在有限时间内多调解;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共识的,依法进行审慎稳妥的裁决,确保体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劳动保障监察局现有工作人员6人,专业素质精良,工作能力强,仲裁院现有3名仲裁员,都取得了仲裁员资格证,其中有从事基层工作多年的、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有从事仲裁工作多年的,都具备较强的调处业务能力;近年来劳动仲裁案件办理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四、推进举措

为提升维权服务效能,加快推进“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取得实效,维权中心开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积极创新办案模式,提高服务效能。设置窗口快捷受理立案,对重点案件进行单独服务,开启快速服务程序;以现场协调、电话协调、上门协调的形式进行调解,减少当事人非见面接触的情形;着力推行劳动人事争议“线上异地调处”智慧网上办案工作模式,做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在线受理、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一站式服务。

(二)设立法律援助咨询,快速进入程序。将设立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邀请律师每周定期到我院开展劳动法律咨询和援助;还将着力对特殊困难弱势群体开展帮代办、协助维权和法律服务工作。

(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热情解答咨询。随着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劳动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一站式”劳保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对来信访和政策咨询的劳动者热情耐心,及时细致地做好解答工作;并将在企业积极开展“以案说法”、“送法上企业”、“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宣传劳动相关法律法规。

(四)依法鉴证劳动合同,降低用工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和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减少劳资争议纠纷的重要保障,而搞好劳动合同鉴证是签订规范合同的重要前提,要从源头减少争议发生率。

(五)积极调处维权争议,促进社会稳定。为了及时解决劳动维权,维护社会稳定,遵循先行调解的原则,建立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在受理维权要求后,快速进行分类安排到人,要求限时办结,及时处理反馈结果。在处理中做到先调查核实当事双方的情况后,通过讲透法理、讲清道理,付真情、动真心,在保证公平自愿的情况下,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快速处理劳动保障维权纠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人社局局长为组长;人社局分管劳动关系、监察、仲裁和分管机关后勤的党组成员为常务副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局,社保股,各人社乡镇人社中心,援助律师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人社局,仲裁院院长为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成员,具体实施督办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的工作完成情况。

(二)加大宣传力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推进“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先行试点工作的舆论宣传,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政策措施,做到切实简化受理流程、快速处置矛盾,真心为民维权,提高劳动保障维权工作知晓度。

(三)严格落实责任。对推进劳动保障维权工作要进行清单式分解,责任到人,保证人员、设备、经费及时到位,确保这项工作按省市要求如期取得效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对领导不力、履职不力、配合不力、落实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