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通山出台一系列管理办法 确保包保帮扶措施落地生效

通讯员阮姝报道:日前,笔者从县委三级干部会议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会获悉,为切实发挥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选派第一书记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进一步夯实脱贫工作责任,该县特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确保全县重点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顺利完成,实现“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目标。

管理办法要求,贫困村“不出列”、包村单位“不撤退”;贫困户“不脱贫”、包保干部“不脱钩”;贫困村“不摘帽”,选派第一书记不换人、不调离。

管理办法提出单位包村工作要因地制宜,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三年内实现贫困村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有稳定增收的集体经济项目。单位驻村帮扶工作组要包保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定期组织技能培训,实现有条件的贫困户“一户一人一技能”全覆盖,并帮助增加村集体收入,年度出列的贫困村,年收入稳定超过5万元。

管理办法要求选派第一书记要帮助驻点村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积极争取扶贫项目,全程参与贫困户精准调整、扶贫项目精准落实、扶贫资金精准使用,组织开展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关心关爱“三留守”人员等弱势群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此外,该县每月设定“全县扶贫日”,旨在进一步搭建社会扶贫平台,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扶贫工作氛围。从今年起,县直驻乡镇14个工作队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个工作队每年工作经费2万元。驻村队员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工作队(组)员按照实际驻村天数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