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河库长故事”有奖征文启事

全面推行和实施河湖库长制,是国家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我县加快“山通水富、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总结宣传我县推广河库长制中的经验做法,推动各级河库长进一步履职尽责,提升全社会参与爱河护河的意识,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水利部首届“河长湖长故事”征文大赛活动,和咸宁市河湖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咸宁市作家协会《关于开展“河湖库长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精神,县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作家协会决定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库长故事”有奖征文活动。

征文内容要求反映通山各级河长库长(包括县乡村三级河库长、民间河库长、企业家河库长、河库警长等)在河库长制推行和实施中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所历所为,讲好通山河长、库长故事;结合通山实际,讲述全县积极推行和实施河库长制过程中河长库长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措施、新成效;河长库长在推行和实施河库长制中的作用、感情历程和动人事迹。

征文要求征文体裁包括虚构类和非虚构类两种,虚构类为小说,非虚构类为通讯、报告文学、散文(随笔)。文章要求立意深远、情景交融、结构严谨、语言生动、可读性强。避免公文语言、大话套话空话。字数要求:小说8000字以内,通讯4000字以内,报告文学6000字以内,散文(随笔)3000字以内。

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600元;优秀奖根据实际设定。

另外,将从获奖作品中推荐最优作品参加水利部首届“河长湖长故事”征文大赛,全国大赛设一等奖2名(虚构、非虚构各1名),奖金各2万元;二等奖4名(虚构、非虚构各2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30名,价值500元奖品;入围奖若干。全市入围作品、全国入围作品将分别结集出版,发送给作者和各级河库长。

相关事项:征稿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4月12日;电子邮箱:1370438557@qq.com,投稿时请注明“河库长故事”字样。联系人:廖双河、严会刚。

通山县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山县作家协会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