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端午节期间在富水河开展龙舟比赛的通告

端午佳节将至,我县大畈、慈口、燕厦等乡镇部分村民计划于6月17日至18日在富水水库区域举办龙舟赛活动。目前,富水流域正处汛期,水库水深坝陡,大量群众将聚集富水坝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充分吸取“4.21”广西桂林桃花江重大龙舟翻船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富水水库坝区、水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适宜举办龙舟赛活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凡擅自组织举办龙舟赛活动的,必须迅速停止。我局将对龙舟赛等群众性活动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2.举办龙舟赛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安全许可,未经许可的不得举办;擅自举办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

3.举办龙舟赛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活动,并对组织者予以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4.举办龙舟赛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通山县公安局

2018年6月15日

编辑:葛素文 责编:徐微 编审:乐有钦 唐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