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 全媒体见习记者 聂莹颖)7月6日,为从源头上遏制毒鱼行为,县水产局渔政站工作人员深入九宫山镇、洪港镇等乡镇,走访当地农资店。
渔政站工作人员向店主发放告知书,并在店外张贴告示。要求各农资农药销售店业主,在售卖甲氰菊酯、鱼藤酮、硫丹等相关农药产品时,购买人需提供相关身份信息并做登记。如果不提供有关信息,店主有义务拒绝售卖。
将农药投放到公共河域进行毒鱼,不仅对水域生态构成严重破坏,还涉嫌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或非法捕捞水产罪。渔政站工作人员希望村民们在发现毒鱼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并用手机记录下他们的犯罪过程,以便向司法部门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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