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通山深挖彻查问题线索 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

通讯员 宋成琳、陈丹凤报道:“朱某身为中共党员,却参与逞强斗狠、寻衅滋事,无故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日前,通山县纪委对一名农村基层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和领域,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取得的成效之一。

为加强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增强纪法紧密衔接,该县纪委监委自4月以来,积极与公安、信访、审计、宣传、城管、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定期协商会商、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同时,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播放宣传片、印发宣传读本、“村村响喇叭”等方式,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激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积极性,并发挥乡镇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的“嵌入式”监督作用,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重点督办。

“坚守职责定位,精准‘找伞’、连根‘拔伞’、同力‘拍蝇’,是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成效的关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强化监督、严肃问责,以实实在在的扫黑除恶“战果”,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截至日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4件,立案3件,其中开除党籍2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