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将于2018年10月16日开始,用1个半月时间,对通山县公安局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以及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主要受理反映通山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巡察组在通山县公安局巡察期间,具体联络方式如下:
市委交叉巡察四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