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王程海 陶晓)“感谢贵单位为我们追回货款,太谢谢了……”日前,通山县工商局黄沙工商所所长陶晓收到一封来自商户的感谢信,感谢工商所执法人员为个体户追回被诈骗的1.95万元货款。
1月2日,黄沙工商所接到辖区个体户阮某、袁某举报,他们接收了阳新县个体户袁某送货上门的415件共价值19505元的加多宝饮料。袁某鑫送货出门后,阮某七、袁某德查看货物时,发现仅有几件是正品,其余全部为杂牌饮料,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此时袁某已经离开了黄沙铺镇。
在寻找无果的情况下,阮某、袁某随即向黄沙工商所12315举报,请求帮助打假维权,追回支付的全部货款。
黄沙工商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查看支付宝转账信息和货车信息,依据支付宝收款人信息和货车牌号信息,在黄沙派出所和黄沙交警中队查出了收款人户籍信息和货车司机户籍信息,得知他们分别是阳新县排市镇下桥村和西元村人。接着在湖北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得知,当事人袁某鑫是阳新县兴国镇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
黄沙工商所立即向阳新县工商局电话连线,请求协助打假维权。
1月4日,黄沙工商所、黄沙食药所执法人员,与个体户阮某、袁某一行前往阳新县兴国镇,在阳新县工商局上街工商所的协助下,发现袁某2018年4月领取营业执照后就转移了商品仓库,在登记注册经营场所无法找到他本人。执法人员开始电话联系袁某,但是他不承认他的销售行为,并且拒绝承认售假。
执法人员对其晓以利害,动之以情,最终袁某同意全额退还货款。中午12点,袁某将19505元货款通过支付宝转账给阮某、袁某,一起跨境商业欺诈案件圆满解决。
目前,该案假冒伪劣商品已全部封存,当事人袁某鑫违法经营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之中。
编辑:徐微 编审:唐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