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系统学习贯彻《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阮金华)1月15日,县林业局召开林业系统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来自县林业局机关、林业站、林场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后,县林业局成立了贯彻落实《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各场站学习、宣传《条例》,掀起了学习《条例》的热潮。 

该条例是全国首个省级天然林保护条例,它共分六章46条,包括总则、调查与规划、保护与修复、监督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等,条例明确了天然林的定义,即:天然林包括天然起源的原生林、次生林及其林地。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天然林保护和管理,同时规定本省天然林应当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条例对保护我县200多万亩天然林、公益林将起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很好作用,将全面推进和加强全县天然林保护工作。

会议要求大家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抓紧做好贯彻实施条例的重点工作,要认真学习吃透条例精神,结合实际搞好天然林落界和公益林管理等工作,具体强调了要迅速全面完成天然林资源状况普查、建立天然林资源库、建立天然林资源监测系统、组织编制全县天然林保护规划和天然林保护实施方案、建立天然林保护林长制、加强天然林生态修复、加强天然林地管理等。

编辑:徐微 编审:唐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