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通山法院表彰一批优秀人民陪审员

通讯员胡雁南报道:元月15日,通山县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度人民陪审员总结表彰大会。

会议宣读了《通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表彰优秀人民陪审员的决定》,决定对黄有美等6名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优秀人民陪审员的代表发言,交流经验,总结自己2018年的陪审经验,提出2019年的陪审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