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掌掴公交车司机危害公共安全通山一男子被依法刑拘

通讯员柯国强报道:日前,通山县一名男子因掌掴公共汽车司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被通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1月20日上午9时许,通山县通羊城区“1路”公共汽车司机潘某,驾驶公共汽车,由通山县客运东站往客运西站方向行驶,车内有近30名乘客,其中大部分是学生。当车行驶至接近城关加油站正要驶上通山新城大桥时,车内一名乘客邓某(男,现年45岁,通山县慈口乡人),见公车不是向自己所去的井湾街道方向行驶时,强行要求司机潘某停车,并对潘某进行施暴,用手朝其面部掴去。潘某受到击打惊吓,但马上恢复神智,打正汽车方向,并将车停稳、确保安全后报警求助。

通山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犯罪嫌疑人邓某,对当事人进行问讯、了解案发情况,调取了视频监控证据。鉴于嫌疑人邓某的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同日,通山县公安局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