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通山民政局“五个不准” 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通讯员张远杰、祝林报道:3月15日,笔者从通山县民政局了解到,该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和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不准”,确保民政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据了解,该局为促使干部职工坚守廉洁,创新了“五个不准”工作法,即不准主管和分管工作职能的股室刁难群众;不准向来办事的群众吃、拿、卡、要;不准搞职权工作与金钱礼品交易;不准巧立名目搭车收费;不准以权谋私损害干部形象。

近年来,该局严格按照“五个不准”要求,一级抓一级,形成了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相互监督的工作新格局。同时,该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准则》和《党风廉政教育读本》等,通过反腐警示和身边的事例,提高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让党员干部做到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

截止目前,该局没有发生一起巧立名目搭车乱收费现象,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规事件,全局上下风清正气,在工作上形成了一种学、比、赶、超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