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笔者与通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功平到黄沙铺镇源头村走访贫困户,王功平还有个身份,是源头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走访完3家贫困户后,快到中午了,村党支部书记阮班利对王功平说:“你们对我们村里的支持很大,但是从来都没在村里吃过饭,今天就破例一回,在村里吃顿便餐,好不?”
“谢谢您的好意,县里发布了村级公务‘零接待’规定,我们不能接受村里的接待,我们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做饭吃就可以了。”王功平说完,与村干部握手告别。
笔者问王功平:“在村里工作,自己做饭弄菜,会不会不方便?”
“不会。”王功平说:“每周我都要去源头村三四次,我们自带行李住在农户家里,买点米菜油盐,花不了多少钱,自己动手炒两个菜也快得很。
2016年,通山县出台了“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严禁村级公务接待。如果因重点工程、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换届选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各村确需安排就餐,需要报乡镇政府批准并在乡镇财政报账;如果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工作,确需在村里就餐,必须由本人现金支付,回所在单位后按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的标准据实报销。
“有了‘零接待’规定,村里再也不必碍于面子不得不接待了,干群关系也好了。”一名村干部说。据悉,在近三年时间,通山县216村(居)没发生一笔公务接待账。
“决不能把‘下乡’变成‘闲逛’,把‘服务’变成‘口福’,让农民伤心。”通山县委书记石玉华说。(通讯员 王能朗 张勇 吴颖)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