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县委提名,经县政协十届十一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
覃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通山县委员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陈金龙同志不再担任政协通山县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方近东同志不再担任政协通山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李海丰同志不再担任政协通山县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吴忠发同志不再担任政协通山县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金汉南同志任政协通山县委员会副秘书长;
陈绵树同志任政协通山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尹志革同志任政协通山县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许善才同志任政协通山县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肖乐平同志任政协通山县委员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政协通山县委员会
2019年4月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