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0日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姜黎明为通山县公安局局长;
成忠兴为通山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盛学农为通山县司法局局长;
谢正确为通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定明为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程 涛为通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汪晓记为通山县商务局局长;
陈世德为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万 强为通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乐有忠为通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宋骄阳为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余良文为通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成 军为通山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金武春为通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赵爱民为通山县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姚承毅的通山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宋骄阳的通山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程 涛的通山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武任为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沈丽玲为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柴建国为通山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程宏富的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尚德的通山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 炜的通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吕植环的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