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全媒体记者 施仕寨 通讯员 柯国强) 4月10,县公安机关动真格、施硬招,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坚决对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说“不”。
10日上午9时许,南林桥镇港路村群众程某水、程某贵、程某飞、程某修、陈某凡、方某如等六人,以程某钢死亡事故赔偿为由,前往县政府办公大楼,采取拉横幅、端遗像、下跪、哭闹、聚集等方式,扰乱政府工作秩序,不听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耐心劝阻,严重扰乱了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县公安局依法对程某水等6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至7日不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