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记者 邓娜)元月23日, 陈某等十八名农民工从县法院干警手中拿到被拖欠十五个月之久的工资20余万元,高高兴兴回家过大年。
据了解,原告陈某等十八人与被告某石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但被告某石材公司未按时履行,陈某等十八人于2016年11月1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劲松说,县法院执行局成立专班执行此案,执行中,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多次深入该公司,协调执行。在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前提下,实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经多方努力,陈某等十八人拿到了自己的辛苦钱。近年来,县法院高度重视此类案件,专门开辟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执、快结,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稿件来源:通山电视台 编辑:徐微 编审:乐有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