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通山县某单位全体干部大会上,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现场宣读了关于该单位黄某某的澄清说明。经调查,举报黄某某生活作风问题均不属实,举报人用的是假身份信息。
“无缘无故被泼‘脏水’,真是有苦说不出,一度产生了辞职的念头,这次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重拾自信。”面对信访举报和大家非议,该名同志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
“捕风捉影、蓄意栽赃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严重挫伤了干部工作积极性。”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适当方式为他们澄清是非、消除影响,同时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手抓澄清正名,一手抓回访关爱,通过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召开现场会、公开通报等方式为6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421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关爱回访。
该县纪委监委着力为干部澄清问题的同时,注重深挖彻查不实信访背后可能存在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狠刹歪风邪气。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梳理分析、研判甄别,同时在接访环节加强与举报人面对面调查核实,精准识别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等行为。充分发挥办案协作区优势,2018年至2019年一季度,共收到信访件429件,经调查核实不属实的举报达217件,主要包括打击报复、谋取私利、道听途说等类型。加大对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处力度,依纪依法给予有关人员惩戒,2018年以来,通过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了燕厦乡成龙村、通羊镇茅田村等地典型恶意举报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此外,结合“十进十建”工作,通过“大篷车”、流动微讲堂、“大喇叭”等载体,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宣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身边典型案例就诬告陷害信访举报有关问题进行讲解,着力营造合法有序的信访举报环境;对性质恶劣的诬告陷害行为,在一定范围内曝光,达到震慑目的。(宋成琳)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