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黎明同志被任命为通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7月2日,通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姜黎明同志高票当选为通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上,姜黎明同志表示,面对新形势、新岗位、新任务,将用实干来证明不悔诚意。一是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将对党的赤诚忠贞化作无坚不摧、无往不胜的强大力量。二是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工作职责,将对事业的热爱执着化作马上就干、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三是时刻筑牢从严治党的根基,将对清廉的人生追求化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实践。

活动中,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姜黎明同志面对国旗国徽,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进行庄严宣誓。(柯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