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根据上述规定,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将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7月12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根据上述规定,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将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