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通山县公安局结合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紧盯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电信诈骗、盗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侵财犯罪案件,并于日前发还群众被盗被骗的资金19.6万元,有效挽回了群众的损失,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今年6月13日,通山县重点项目----大幕山风电有限公司报警称,其屯放在大幕山风电施工现场的15套风扇主机座被盗,损失约30余万元。通山警方接报后,辖区黄沙派出所所长陈传高,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破案,通过视频信息资料和走访摸排,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汪某(男,湖北阳新人)抓获归案。经审讯,汪某供述,他利用晚上夜色掩护,先后三次从风电施工现场盗走被盗物品,再卖给废旧物品回收公司,共非法获利10.9万元。7月19日,黄沙派出所成功追回所有赃款,并退还给大幕山风电公司,有效为受害方挽回了损失。
今年5月28日,通山县通羊镇群众袁翠华接到所谓的“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电话,称其涉嫌违法犯罪,要求将银行卡内资金转入一个所谓的“安全帐户”,导致受害人被骗资金8.7万元。通山警方接获报警后,刑侦大队组织吴冬郁、朱美超等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根据银行的资金流转轨迹,开展循线侦查破案工作。经民警侦查发现,该银行开户名为李某,资金进入李某帐号后,多次转入下一层级帐号,最后转入到重庆市的黄某帐户中。民警迅速赶赴重庆市,通过侦查手段,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黄某、傅某抓获归案,并冻结其银行卡内的资金。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诈骗他人钱财犯罪事实供认不讳。7月29日,通山警方将8.7万元赃款返还给受害人,袁翠华自是心中十分感激,特意赠送一面锦旗表达心中的万分谢意。
通山警方提醒,防范“盗抢骗”侵财违法犯罪,一是要加强财产看护管理,切弃粗心大意;二是收到接获可疑短信或电话时,要保持高度警惕,多问询身边可信赖的亲友,特别是“巨额资金转入不明帐户”行为,要立刻制止停止,以免财产遭受损失。
(责任编辑 田思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