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辱骂警员还想“潜水”,通山警方坚决说不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柯国强)日前,县公安局通过网上巡查管控,落实查地找人,成功查处2起通过互联网公然辱骂警察案件,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各一人,坚决对辱警行为说“不”。

经查,7月23日,该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开展互联网例行巡查时,发现网名为“年少飞扬-心可舒”的网民,因为其亲属与他人发生纠纷而责怪派出所民警,在新浪微博上发布“这个警察估计以后会死全家”等不当言论,公然辱骂通山县公安局南林派出所民警。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打击肆意辱警行为,网安大队及时落地调查,查实该网民的真实身份为刘某(男,30岁,通山县南林镇人),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教育训诫,刘某感到十分后悔,对发帖辱骂警察的行为供认不讳,刘某因寻衅滋事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5日行政拘留。

今年4月起,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7岁,通山县洪港人),为报复公安民警对其吸毒、寻衅滋事和殴打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用微博帐号“善良的情罪003”发表帖文40多次,对通山县公安局民警进行污蔑造谣中伤,进而对民警及家人进行谩骂,并恐吓威胁实施暴力报复。不但如此,李某还在网上对上级公安机关领导进行谩骂、恐吓、威胁,对国家领导人进行诋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鉴于李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通山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山警方声明,对在互联网上发表谩骂、污蔑、造谣、中伤公安民警的不实言论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处理,坚决维护民警执法尊严和执法权威。

(编辑:阮家威  编审:阮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