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近期公布了30名“最美乡村医生”拟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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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配图)
根据《关于评选咸宁市“最美乡村医生”的通知》精神,经各县(市、区)卫健局及高新区管委会初审推荐,市卫健委审核,拟确定刘明珠等30名乡村医生为咸宁市“最美乡村医生”,有效期3年。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8月9日至8月1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卫健委人事科反映。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15-8133575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9号
向乡村医生致敬
感谢他们的付出!
来源: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