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两名森林火灾肇事者被依法拘留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黄志斌) 9月15日上午,县森林公安局对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擅自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尚未构成犯罪的两名违法行为人陈某某、谭某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和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该两名违法行为人送通山县拘留所执行。




受连续高温晴热气候影响,我县森林火险等级急剧攀升,火灾火警频频发生。9月1日,县人民政府紧急发布了《森林防火戒严令》,规定自命令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日止,全县范围内所有山林地段为森林防火戒严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森林公安提醒广大民众自觉遵守命令,杜绝一切野外随意用火行为,否则一旦酿成森林火灾,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丫丫  编审:王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