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黄志斌)9月6日15时许,黄沙铺镇晨光村八组村民万某富无视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戒严令》的规定,擅自到森林防火戒严区内点火焚烧稻草时,不慎引发山火,造成0.14公顷森林被烧毁。
为坚决维护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防火禁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打击极少数警示大多数的普遍教育效果,县森林公安局于10月12日对违法行为人万某富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处理决定。当日,对违法行为人万某富执行拘留。
森林公安郑重提醒,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请广大民众自觉履行遵规守法义务,杜绝随意野外用火。如若罔顾法令,必将自食苦果。
(编辑:谭茜 编审:阮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