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公安民警徐宏发荣获“全省群众满意民警”称号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柯国强)日前,湖北省公安厅发出通知,通山县公安局法医徐宏发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群众满意的民警”荣誉称号。

徐宏发,男,现年48岁,中共党员,现任通山县公安局副主任法医师职务。参加工作25年来,他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持执法为民宗旨,充分利用积累的丰富法医专业知识,为生者维权,为死者“发言”,勘查各类案件现场2000余起,解剖检验尸体2000余具,为案件侦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和科学保障。



他是一名法医专家,也是一名专业学者。在工作之余,他结合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先后在《法医学理论创新与实践》《法医病理学》等法医权威刊物上,撰写了《泥土上少许血迹的提取技巧》《胸部损伤后肋骨骨折的诊断和鉴定》等10多篇科研论文,为他人提供科学的借鉴参考。

25年来,他荣获了各项荣誉,多次被评为全县“先进工作者”、通山县公安局“十佳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7年1月,当选为咸宁市第五届人大代表。

获此项荣誉后,徐宏发表示,将以更加昂扬奋进的精神风貌,更加勤勉敬业的工作态度,更加亲民爱民的优良作风,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砥砺前行,争当亲民爱民的群众满意警察,再创新的佳绩。

( 编辑:葛素文   编审:王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