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朱某因拒不履行判决 还款义务而被第二次司法拘留

云上通山报道:(全媒体记者 李姗姗 通讯员 邓灿 刘颀晗)12月19日,县法院判决一起拒不履行判决还款义务而被二次司法拘留案件。

南林桥镇长丰村朱某于2018年6月4日至同年11月16日期间,因生意周转资金为由,分别四次从通羊镇陈某借款91200元,约定双方月息一分五。借款到期后,经陈某多次催讨无果,陈某于2019年1月7日诉至通山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分期分批还款协议。但调解书规定的时间到期后,被执行人朱某仍然未能偿还。申请人陈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朱某没有向法院申报自己的财产。2019年12月5日法院作出对朱某实施十五日的司法拘留,2019年12月19日拘留期满后,但朱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当日,法院对被执行人朱某采取第二次司法拘留。

今年以来,通山县人民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未按要求报告财产的,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的,抗拒执行的,坚决采取失信曝光一批,集中拘留一批,追究刑事责任一批,据统计,2019年1月至12月,通山县人民法院共司法拘留194人,其中执毕36件,执行和解126件,执行标的到位额301万元,取得明显执行效果。

(编辑:谭梦星   编审:王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