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接受社会捐赠有关事项的公告

通冠防指【2020】4号

关于接受社会捐赠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心和支持,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社会捐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捐赠时间

2020年1月27日至2月29日,届时视情延期。

二、接受捐赠主体

1.通山县慈善会负责接受捐款和通用物资。

接受捐赠户名:通山县慈善会,地址:通山县民政局办公楼一楼慈善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湖北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号:82010000000152450;

联系人:陈晓英(13886527558),胡蝶(18671599345)。

捐赠的爱心单位或个人请注明捐赠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汇款请备注“通山疫情防控”;通山县慈善会将对所有捐赠者出具合法票据,其中企业和个人凭票据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减免。该通道为通山县接受疫情防控社会捐款唯一通道。

2.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接受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联系电话:13972822567 ,联系人:成秀红。

三、接受捐赠的物资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防护设备、消洗设备、耗材(其中口罩需求量较大)等。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和境外捐赠。

四、捐赠物资的使用

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通山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通山县慈善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