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0号)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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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及通山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今年元宵节(正月十五)期间,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一切户外活动,取消2020年元宵节外出祭祀、舞龙、舞狮、猜灯谜、送财神等各类群众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

二、严禁组织、参与各种聚会、聚餐。

三、严禁送灯上坟、在室外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鼓励群众自觉抵制、及时举报,如有违反,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组织、参与上述行为的公职人员,由纪委监委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