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十条意见”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宋成琳)“目前部分技术人员还在观望,未决定返岗,县纪委监委及时出台‘十条意见’,让我们对企业的发展充满信心!”……

阳春四月,鄂南大地繁花似锦、草木葱茏,通山县纪委监委会议室里讨论热烈。这里,正召开着一场意义不同的企业家座谈会。通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海元正向10名企业家代表详细解读近期印发的《关于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企业家们对企业发展环境建设纷纷建言献策,畅谈企业在复工复产、订单生产、员工返岗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通山县纪委监委结合疫情防控,主动靠前服务,聚焦“痛点”“堵点”“难点”,制定出台《关于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

《意见》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要监督推动涉企政策落实落地、督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党务政务企务环境,在严厉打击涉企腐败中,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严格慎用留置措施,保障企业正常有序经营。

对照《意见》,该县纪委监委成立5个督查组,通过调研走访、座谈协商、问卷调查等方式,重点围绕政策落实、职能部门帮办服务和“庸懒散”“拿钱优先办证”等“窗口病”开展集中访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担当尽责,全面优化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派出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优势,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列席会议、跟进项目等方式,及时掌握有关部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和使用等一手资料,点对点、嵌入式开展日常监督。



同时,落实领导联系企业、政商沟通协商制度,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直插企业一线,主动上门听取意见建议和协调解决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监督网络,对涉企管理服务问题线索开启“绿色通道”,及时处置、单独受理、立项专办。

截至目前,督查组已实地走访企业41家,协调解决问题32个,发放督办函5份。

(编辑:葛素文   编审: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