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黄胜秋 阚丽莎)“谢谢!你们这么快就让我拿到了电子卷宗。不但为我节省了来回跑的时间和费用,又能让我在案件期限内尽快完成阅卷熟悉案情,真是为我解决了个大难题。我为你们高效、热情的服务点赞!”
4月28日上午,张浩律师在通山县检察院拿到涂某某诈骗案电子卷宗后对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黄胜秋感激地说。
△通山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干警将刻录好的电子卷宗光盘送到张浩律师手上
这是疫情发生以来通山县检察院办理的第二起协助律师异地阅卷业务。
4月27日下午16时40分许,北京惠诚(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张浩律师来到通山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请求异地阅卷服务,第六检察部主任黄胜秋热情接待了张浩律师。
了解到张浩律师今天上午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涂某某诈骗案的阅卷申请,但由于武汉地区仍处于疫情防控重要阶段,张律师要在三个工作日后才能拿到案件的电子卷宗。由于该案比较复杂,案件一审公诉期限临近,居住在通山的张律师心急如焚,遂向通山县检察院寻求异地阅卷服务。
△通山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黄胜秋联系武昌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协商办理律师异地阅卷事宜
黄胜秋主任听取张浩律师的诉求后,立即与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取得联系,反馈了张浩律师的请求。28日8时30分许,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同意了张浩律师异地阅卷请求。发函请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协助办理。黄胜秋主任向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经办人提供内网邮箱地址。武昌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内网邮箱传送张浩律师提交的阅卷申请资料和涂某某诈骗案的电子卷宗。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下载刻录好加密电子卷宗光盘,9时30许,张浩律师在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顺利拿到了涂某某诈骗案的电子卷宗。
△黄胜秋主任接收武昌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内网发来的电子卷宗
至此,在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和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的相互协作下,一起律师异地阅卷业务高效、圆满办结。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散风险,通山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出台《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工作的公告》,积极落实高检院、市院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律师接待的决策部署,积极优化律师阅卷服务,切实解决了律师阅卷难题,保障了律师的合法权益。接下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当事人、律师及诉讼代理人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服务,将“司法为民”落地落实。
来源:通山检察
(编辑:徐微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