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成功帮助市民陈先生追回购房损失37.7万元。
去年1月,陈先生缴付34.7万元在一在建楼盘选中一套带有负一楼的商品房。当时,陈先生考虑负一楼地面与外路面持平,采光良好,适合老人居住。
12月,陈先生准备装修新房,却发现房屋情况与原先说定情况严重不符。考虑再三,陈先生决定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购房贷款利息5万元。但开发商表示,购房款项要等房屋卖出后才能退回,且不承担购房贷款利息。几经交涉无果后,陈先生向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求助。
“12315”联合辖区市场监管所调查后发现,楼盘开发商的房屋建设规划设计确有改变,且未及时告知购房户,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2315”工作人员召集投诉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多次调解,开发商最终于2020年4月20日退回陈先生购房款及维修基金34.7万元,并承担购房贷款利息3万元,退款共计37.7万元。
来源:云上通山
特约记者 文虎
通讯员 杨明 石义涛
(责任编辑:许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