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堂铺村出卖北山林场杉树,应分金额和群众领款金额不符!”2019年年底,通山县纪委监委在对各村“三资”清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时,立案查处了该村副主任徐某某侵占农村集体资产问题。
自2019年以来,通山县在总结板桥村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将持续开展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料(简称“三资”)清理和监管制度化建设作为整治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推动集体经济保值增值和良性积累机制逐步建立,堵塞“三资”领域的“微腐败”漏洞。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三资“清理”环节,确保摸清家底、账目明。充分调动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多方力量,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监督格局,对各组召开“三资”清理村民(组民)代表会议、组建清理专班、清理核实开展全过程监督。联合乡镇党委政府联合专班,按照核存量查增量、核合同查程序、核主体查客体、核收入查支出“四查四核”要求,对辖区内村组“三资”清理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是否存在漏登、合同协议是否合法合规等问题,确保村组“三资”清理的数据真实可靠,倒查可能存在的“微腐败”问题。
针对“三资”清理中暴露出来的漏洞,该县纪委监委发出建议和提醒,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组财乡管”,制定出台《通山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通山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暂行办法》,其中明确集体“三资”监管范围、内容、程序、处置、公开、问责等事项,助推“三资”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协同财政、大数据管理等部门,开发农村“三资”监督管理平台,以“三资”监管信息化推动“三资”监管制度化、公开化,有效解决操作不规范、资产流失等问题。
今年来,共查处村组干部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案件5起。特别是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通羊镇范家垅村原党支部书记范某擅自转让集体“三资”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件,受到当地群众好评。(通山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许鹏)